1、中国会计视野: 五部门发布促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具体操作。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个体经营和企业吸纳就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明确了个体经营和企业吸纳就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作者:蔡秋红) 2、中国税务报: 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为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瑞轩) 3、人民日报: 海关汇总征税惠及家企业。截至6月底,海关推广汇总征税改革满两年,家企业享受便利,涉及进口货值过万亿元,汇总征税亿元,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作者:杜海涛) 1、北京晚报: 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高。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市21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则是上海,为元。(记者代丽丽) 2、经济日报: 今年用电成本将下降亿元。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通过实施输配电价改革等措施,预计今年仅电价降价方面就可降成本亿元。(记者周雷) 3、北京晚报: 余岗位专供随军家属。建军90周年之际,为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北京市将连续第七年开展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全市将有近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余个岗位,参与此次服务月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数量、岗位涵盖范围、举措力度均创历年之最。(记者代丽丽) 差旅费扣除,仅凭证合法还不够! 差旅费是企业经常性支出项目,从税务机关近几年查处的各种案例情况看,很多企业在差旅费上涉税问题很多。 案例简介 税务人员在对某投资公司年~年纳税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有20多位员工,但经营费用中的差旅费支出占企业管理费用的比例高达70%,且单笔金额在十几万元以上的每年达二十多笔。企业相关人员对此解释:单位每年都有新的投资项目,范围涉及全球,所以业务部门的员工经常要对投资项目外出考察,导致差旅费支出比例很高。税务机关检查人员对该企业此类业务开展详细检查后发现,该企业账务中记载的差旅费支出,其所附凭证大多为各旅行社或酒店开具的发票,涉及国外差旅费的部分所附凭证为酒店出具的确认单和发票。除此,再无其他资料。通过进一步核查及研究,税务人员最后对企业作出所得税纳税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同时对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分析 对于此案件,税务人员作出上述处理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旅行社所开具的发票虽真实合法,但所附合同条款内容都是“几人到某地,承担交通费、游览参观费、食宿费”,无法证明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 其次,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涉及国外差旅费的部分,该企业虽取得了当地酒店的发票,但酒店确认单上的人员姓名并不是企业在职员工。 再次,酒店出具的发票虽都为真发票,但金额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发票开具时间大多在法定节假日。并且,除了发票,该企业无法提供任何其他凭证。 对以上三项行为,税务人员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在证据面前,企业不得不承认,这些非正常的大额差旅费,均为企业老板的家庭支出,和企业经营无关,但因取得了真实合法的发票,财务入账时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做了列支。 案例启示 企业财务人员一般认为,只要取得真实发票,差旅费在费用中列支就没问题,其实不然。《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中第一项就是: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84号文件)虽已作废,但对差旅费的合理性如何确认有一定借鉴意义。文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差旅费支出是否具有合理性,必须附有以下一些材料: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只有这些资料齐全,才能证明其业务真实,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案例中涉及企业列支公司老板家庭消费支出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视为企业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差旅费的问题,仅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详细资料进一步证实能否在企业经营费用中列支。在差旅费问题上处理不好将会导致税务风险,而企业为此承担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会影响到企业信用级别,得不偿失。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秦璐聂珺婷 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通州区地税局 1、北京青年报: 海淀腾退灯具城建绿地公园。在北四环健翔桥以北、京藏高速以东,一片城市绿地公园已初具规模。这里原来是万家灯火灯具城北四环店,腾退后变为绿地,现在公园正在进行道路的修整,未来还将打造水系、景观和休闲设施,预计明年开春即可对市民开放。(记者董鑫) 2、北京日报: 首个楔形绿地城市公园明春开放。为搭建直通市中心的通风廊道,本市设计了7条楔形绿地。其中,首条开工建设的是京昌路楔形绿地。京昌路楔形绿地南起北三环马甸桥,北至北五环上清桥,东至京藏高速,西至小月河,全长6.5公里,占地面积公顷。(记者于丽爽) 采编:北京海淀国税局 推荐阅读?海淀国税新闻8-01▌这10种劳动合同不安全!新收入准则修订来了~ 赞赏 长按治疗白癜风的特效药白癜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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