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对原告短融网诉被告融、第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宣判,驳回原告短融网全部诉讼请求。融胜诉,原告称将继续上诉。 12月27日下午,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原告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短融网)诉被告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融)、第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海淀法院驳回原告短融网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本案系我国首例网贷评级不正当竞争案件,被业界称为“网贷评级第一案”,涉及我国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则与经营者竞争规则的交叉适用而引起的行为合法性、正当性判断问题。 根据海淀法院此前公布信息显示,短融网因被融多次评级为C、C-而起诉其商业诋毁,要求删除与评级相关的文章、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去年12月15日该案曾开庭,但因证据不足需要后续调查。今日,该案一审宣判。 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无网贷行业的评级规范,以及未有受到公认的评级机构。该案主要有两大焦点:一是融是否和短融网构成竞争关系;二是融是否具有评级资质。 海淀法院审判长曹丽萍表示,网贷评级规则的设计体现了该行业领域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也能反映出不同评级主体评级特色、专业水准的差异。除非存在出于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故意而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的评级体系规则用于评级活动,法律不对网贷评级体系规则本身的优劣进行干涉或评判。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业内网贷相关评级机构有二三十家。主要可以分为四类:传统的社会评级机构,如以大公国际、惠誉为代表的相关评级机构;行业门户网站,如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等;金融信息机构,如融等;此外,还有学术机构,如社科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等。而大多数网贷评级机构尚无清晰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不少评级机构仍做平台品牌、营销推广方面的业务,在利益上有往来也成为当前行业评级的一大乱象。 海淀法院也表示,本案判决将围绕双方对网贷评级引发的争议,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给出司法判断。 据海淀法院通报,在短融网的诉讼请求中,久亿公司(短融网)强调融世纪公司(融)不具备网贷评级资质,在无权从事网贷评级对于久亿公司强调融世纪公司不具备网贷评级资质,在无权从事评级活动的情况下开展涉案评级活动并发布评级报告的行为构成对久亿公司的商业诋毁。对此海淀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商业诋毁是对行为本身是否属于捏造、散布虚伪事实,而非对行为主体准入资质的判断。且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贷评级主体资质作出规定,故不以是否具备合法评级资质判断融世纪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的考虑因素。 融方面表示,P2P是一个新兴行业,网贷评级更是一个新生事物。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则与经营者竞争规则,通过这场艰苦的司法辩论争取到了对网贷评级较好的结局。通过这场诉讼,整个网贷评级都经历了一次锤炼。 据了解,短融网将会继续进行上诉。短融网CEO王坤表示,目前网贷行业处于监管的过渡期,而网贷评级也是乱象丛生,有像大公国际这种具备评级资质的主体参与,也有网贷之家这种行业门户,甚至也有行业自媒体参与其中,质量参差不齐。“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案件,无论胜败最终都会给行业开一个好头,规范评级市场,让更多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进来,促进网贷行业朝着更加正确的方向发展。”王坤称。 通过此案,也反映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于网贷评级体系的缺位。海淀法院认为,除非发生评价方式不恰当,评价内容不真实或存在主观恶意等情况,不能限制或禁止经营者对他人的竞争性业务进行评价。 海淀法院认为,本案反映出我国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则与经营者竞争规则的交叉适用而引起的行为合法性、正当性判断问题。 第一,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法院不会从专业性、技术性角度评判网贷评级行为,而是从行为本身是否满足商业诋毁构成要件的角度进行评判。尤其是,认定商业诋毁,必须要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该恶意情节的认定,要有充分的论证基础,不能以可能出现负面结果进行推论。 第二,当前的网贷市场环境下,相对客观、科学的网贷评级对网贷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意义。我国的P2P网贷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发展时间短、风险高,部分投资人专业能力和风险评判意识较弱,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措施尚未出台。为了能让投资人获得更客观、有价值的投资参考信息。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对P2P网贷进行商业化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投资参考,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客坐研究员董希淼称,P2P网贷评级要走的路还很长。对于一个新兴行业而言,我们要给予更包容的态度来接纳,给予更长的时间来观察。相对于目前我国P2P网贷的规模,目前的评级市场可能还需要继续鼓励发展。至于,谁能够留下来的,谁能否笑傲江湖,最好交由市场决定。 短融网方面也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行业评级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现在网贷行业处于监管的过渡期,而投资人不成熟,缺乏自主鉴别风险的能力,一个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级为投资做参考进行平台筛选是有必要的。 据海淀法院微博发布,我国的P2P网贷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发展时间短、风险高,部分投资人专业能力和风险评判意识较弱,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措施尚未出台。为了能让投资人获得更客观、有价值的投资参考信息,督促网贷平台充分披露信息、规范经营,促进我国网贷行业良性竞争秩序,网贷市场需要以更宽容的姿态接受相关主体开展多维度、专业性,且能基本反映客观现状的网贷评级。 声明: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中科医院曝光北京中科医院在哪里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beijingshizx.com/bjfz/73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