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yc/150505/4618893.html

《中国法律评论》于年3月创刊并公开发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国家A类学术期刊,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刊号:CN10-/D.

订刊-

订刊传真:-

作者信息

程雪阳,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冯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心联席主任;吴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心主任。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得到了快速的重建和发展。截止年3月,全国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有所,在校法学本科生31万余人;全国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个,法律硕士点个,法学硕士生1万人左右,法律硕士生1万余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49个,法学博士生约人。无论是法学院校的规模,还是法学专业学生人数,我国均已位居世界首位。

对于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全国各法学院校来说,如何确保规模如此之大的法科学生可以得到科学有效地培养,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有专家认为,法学教育和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应当致力于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三个方面(徐显明等)。这样的总结是非常准确的,但在具体的法学教育实践中,如何同时实现这三个目标并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需要进行研究和探索实践。

目次一、从卓越法律人才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改革

(一)卓越法律人才1.0的探索方案及其不足

(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2.0的改革与优化

(三)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2.0的运行机制

二、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优势

(一)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教学实践符合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二)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教学实践能够解决法学教育的痛点问题

三、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成效四、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启示五、结语

从卓越法律人才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改革

(一)卓越法律人才1.0的探索方案及其不足

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后,一直积极探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改革。在最初运行的三年间(-),该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主要是从每一届本科生中遴选20名左右的优秀本科生,然后为每个选入学生配备理论导师,并在正常的教学培养计划之外为卓越班学生开设实务性特色课程(比如“民法实例研习”“刑法实例研习”“劳动法实例研习”等),以此来增强学生利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客观来讲,这种培养机制确实取得了许多良好的效果,但也出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身份固化。入选该班的学生可能会因为具备了这一身份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没有入围的学生则会因为在没有机会参与这一项目而产生负面情绪。

其次,教学资源浪费。上述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在正常的人才培养计划之外为入选项目的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课程,这些课程对于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助益很大,但由于根据正常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4年内就需要完成个左右学分的课程,这意味着平均每个学期要修完6-7门课程才能顺利毕业。在这种情况下,入选“卓越班”的学生常常会因为与其他教学或课外活动时间冲突或精力不足,而消极参与卓越人才培养项目提供的课程或活动,由此导致学院和学校所提供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师、课程和设施等)就无法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最后,虽然授课的校内外导师已经有意识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课程讲解和讨论之中,但这种“说教式的道德教育”究竟效果如何,能否实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目标,很难进行评判。

(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2.0的改革与优化

自年起,苏大王健法学院按照“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的教学目标,开始探索依托院内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心进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2.0版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核心是将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为“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解决方案供给者”。然后根据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和近些年教育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对本科生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

具体而言,首先,压缩必修课程,将部分偏重抽象理论思辨的课程作为高阶选修课供学生选修,同时与学校教务管理部门以及兄弟院校沟通,开设更多的通识选修课,强化法科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国际视野;其次,鼓励任课老师将一些基础性的知识,制作成在线开放课程(MOOC)供学生课前学习,从而将课堂时间从教师知识讲授中解放出来,用于更多的教学互动与讨论以及法律案例分析,提高学生“明法笃行”的意识和能力;最后,与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吴中区律师协会、苏州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协商,面向二年级以上的全体本课生,每年举行“小城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并努力通过这一活动实现“德法兼修、知行合一”之教育目标,增强学生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2.0的运行机制

每年1-2月份,学生通过实践调研,确定立项题目,收集材料填写项目申报书,组队参赛。每个参赛队参与学生以3-5名为宜,比较复杂或需要进行大规模社会调研作为诉讼基础的案件可以吸收不超过8人的学生。

学生3月中旬确定选题进行项目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遴选10-15个诉讼案件进行立项。

遴选的标准是:(1)学生提起的必须是真实的诉讼案件,而不能是虚拟的案件。同时,案件应当具有可诉性和成熟性,对于尚在进行中的法律案件或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解决的案件,不纳入本项活动之中;(2)学生须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案件的类型可以是民事诉讼,也可以是行政诉讼,但鼓励学生集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诉讼;(3)诉讼的主要目的应当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即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而不能仅以维护原告自身的人身、财产权益为目的。

年度公益性诉讼选题立项并公布后,学院和校外主办单位分别为每组学生团队指定2名指导老师(一名为院内教师,一名为律师),对案件诉讼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实务操作问题进行指导。学生应当在立项后尽快开展相关的诉讼前期准备工作和诉讼工作。相关诉讼费用由主办单位支付。

自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之后,参赛学生可在6月份在学校的选课系统中选修学院在秋季学期开设的《法律文书与实务训练》课程。9月份正式上课之后,该门课程的任课老师会进行为期4周的理论课程讲授,并集中检查和分析学生前期公益性诉讼的准备和实践情况,并有针对性地为年度参与“小城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的案件提供指导意见。

12月份,学院和校外主办单位联合召开年度“小城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答辩暨总结大会”,评定”年度公益之星”奖,并根据该答辩结果来确定该门课程的课程成绩。

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优势

(一)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教学实践符合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从王健法学院过去四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来看,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可以同时实现“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而言:

1.立德树人,通过参与真实的公益维权实践培养学生的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多数大学生潜意识中都有着帮扶弱者和维护社会公益的意愿,到法学院来学习的学生尤其如此。但学生的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需要通过一定的实践来激励和引导,而激发学生这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识的重要方法,就是让其体会到帮扶弱者、维护公益的成就感与快乐感。因此,通过引导学生亲身参与具有公益性案件的维权实践,可以让其真切地体会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知行合一,通过参与真实的法律实践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法学课堂教学通常只能根据具体的法律来分门别类地传授,但社会生活是复杂的,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往往需要综合运用多个部门法或法学以外的知识,才能形成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也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专门强调“要让法学专业学生多走进社会,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通过支持学生提起公益诉讼,既可以让学生更多地走进社会,了解社会,也可以让他们通过实际的诉讼案件提高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知行合一”的教育目标。

3.明法笃行,通过学生提起公益性案件促进社会法治进步。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的法治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过,受数千年传统人治思维的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王健法学院之所以支持学生提起具有公益性的法律案件,一方面是让法科学生通过诉讼检验自己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个案裁判来建设性地推动社会法治进步,并给社会大众树立“知法、学法、用法”的榜样,让广大人民群众遇到法律纠纷时“信法而不是信访”,愿意运用法律来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教学实践能够解决法学教育的痛点问题

虽然近些年全国各大法学院校已经加大了法律实践或实训课程的开发力度,但是法律实践部门依然抱怨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只懂理论,不懂实践”或“眼高手低,实践能力不强”。批评和抱怨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在法学本科教育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公益性诉讼”为抓手进行教学实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这一目标。具体而言:

1.提起公益性诉讼可以快速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提起公益性诉讼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社会生活纷繁复杂,除了极少数事实清晰,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很多法律案件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乃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法、劳动法等专门法律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这就需要学生综合运用在课堂上所学的概念、原则、规则来理解和适用法律,而不可能只考虑单个部门法的问题。因此,支持学生提供公益性诉讼可以锻炼学生综合运用部门法的能力。

其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社会科学,支持学生提起公益性诉讼,不仅考验学综合运用法律条文的能力,而且考验学生从证据搜集和整理,到诉讼请求权的选择,再到司法管辖权的确定,以及最后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辩论的能力。凡是经历过从起诉到审判全过程的同学,都会感受到法律的严谨性和严肃性,也都会在此过程中不断总结和提炼自己在证据搜集、法律论证、文字和语言表达以及沟通协调方面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训练是讲授式的课堂教育和模拟法庭难以有效提供的。

2.解决德育和社会责任意识培养不足的问题

传统法学教育比较注重学生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但对学生公益心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beijingshizx.com/bjly/13696.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