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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茶君每次换乘地铁的时候,基本上都能看到今日头条的广告宣传语,久而久之,就潜移默化的对今日头条产生了浓烈的兴趣。于是下载安装了该APP。APP上有很多诸如“热点、视频、图片、段子、社会、娱乐、财经、汽车”等各个领域的资讯。在使用过程中律茶君发现今日头条似乎并不生产内容,而只是向用户分发内容。其实有很多类似于今日头条这种不生产内容而只分发内容的资讯类APP。平台内容的来源主要有:(一)转载自各大传统媒体及各个网络平台;(二)来源于签约的合作方;(三)利用爬虫技术从各个网站爬取得来。这种运营模式也时常让今日头条等类似的新闻资讯类APP面临版权、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诉讼纠纷。

一、未经版权人许可,因擅自转载文章而引起的版权纠纷

实例:年腾讯公司诉今日头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百余起纠纷案案情

今日头条(经营者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公司)在其客户端推送了百余篇文章(文章举例如:《康师傅娃哈哈难再讨消费者欢心?触及数双双下滑》、《专访蔡振华:郎平用人不疑足球要学女排精神》、《优客工厂与洪泰创新空间合并》、《死掉的创业公司犯了哪些错误》、《平安集团进军互联网主攻互联网金融和医疗健康》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为该百余篇文章的著作权人,认为字节跳动公司在未经许可情形下擅自转载,侵犯了其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向海淀法院提起百余起诉讼,要求今日头条经营者字节跳动公司支付每案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字节跳动公司辩称其基于授权协议从第三方处转载了涉案作品,有合法来源;且腾讯公司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没有法律依据,涉案作品属于新闻类作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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