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于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丰台校区举办第五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澜沧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航作为此次培训班名学员即全国个基层法院院长(云南省9个基层法院院长)之一到北京参加培训。 年10月16日,张航同志在此次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五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中的院长微课堂环节上作交流发言。在交流中,张航同志向学员们分别介绍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普洱市、澜沧县基本情况、澜沧法院院情、澜沧法院政务管理、审判管理、司法体制改革和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执法办案等工作情况。 张航同志的交流发言,向全国各地法院展示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工作情况及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所付出的努力,对全国各地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