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新时代,扬帆再起航。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更加清晰、脚步更加坚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启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新路径。 为了提高律师对参与调解工作的认识、更好抓住这一难得的律师行业发展机遇,11月2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海淀区律师协会率先召开“矛盾化解新路径,社会治理再创新”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创新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议特邀司法部研究室郑先红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周玉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副局长谢伟、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张小炜等相关领导参会,同时还邀请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王承杰秘书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沈四宝教授、原北京高院民二庭庭长刘兰芳、原一中院执行三庭庭长张继文做研讨会主题发言,调解工作领域刘景蕙、张丽新等资深法官研讨如何通过调解实现多元矛盾化解这一重点司法创新,会议由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张丽霞主持。 全国十佳婚姻律师、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徐卫东,年度海淀区妇联巾帼维权公益之星获得者、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张晓玲,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浩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蔡红强,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优秀公益律师孙浩然,浩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赵钦、万晓洁、优秀青年女律师柳倩、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行政事务部主任李郝作为我所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近年来,我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发展,律师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止年9月底,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34万多人,律师事务所2.7万多家。 《意见》明确了律师调解的四种工作模式,一是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或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二是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节工作室,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三是在省级、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律师协会的指导下,组织律师作为调解员,接受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移送,参与矛盾化解和纠纷调解;四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队伍,可以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也可以承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 《意见》对律师调解工作的模式、机制和保障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规定。《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并率先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等11省市开展试点,让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 成立律师调解中心是对律师业务领域的重要拓展,实现了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化解矛盾这一中国特色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也能更好地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进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同时对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响应最高法院、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及海淀区司法局、海淀区律师协会号召,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将深入研究并大力推动律师调解工作,积极筹备成立律师调解中心。律师参与调解制度是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不可替代,我们浩东律师理应提高认识,提升格局,在《意见》引领下,规范与保障下,不负众望,再创佳绩与辉煌! 李郝赞赏 长按青少年白癜风爱心公益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善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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