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3月2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人民日报

海关总署:18条措施促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会同口岸管理各相关部门日前出台《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提出18条针对性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记者杜海涛)

北京日报

跨境贸易刷出新速度。京津两市日前联合出台第一批17条措施,从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批,到货物通关的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流程,都进行了深度优化,通关模式由以往的“串联式”作业变为“并联式”作业,给进出口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带来了更多便利。(记者马婧)

经济参考报

多地推进智能驾驶政策落地。多地在政策上为智能驾驶汽车上路“开启绿灯”。日前,北京市在前期政策基础上,颁发了首批自动驾驶测试试验用临时号牌,为百度等企业的无人驾驶、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测试,扫清了政策阻碍。(记者侯云龙)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最高开票限额?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二条规定:“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五条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一、自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9号)规定:“二、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

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来源:北京中心

北京海淀

抓重点补短板我区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今年,我区普法工作将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坚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首善标准推进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北京海淀

海淀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国优”。日前,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年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双榆树、万寿路、青龙桥、北太平庄、蓟门里、羊坊店等海淀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榜上有名。(记者高玉超)

采编:北京海淀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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