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发改[]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为做好年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排放单位范围

根据我委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年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及报告单位名单的通知》(京发改〔〕号),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共家,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定履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责任,参与年碳排放权交易;一般报告单位共家,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向我委提交年度碳排放报告。

二、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流程安排

(一)碳排放报告报送

重点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应按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版)》(详见附件1),核算本单位年度碳排放数据,建立二氧化碳监测和报告机制,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并于年2月28日前通过“北京市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填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网址为







































白癜风医院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beijingshizx.com/bjzx/7166.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