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该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先生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何勇健先生,新能源司司长朱明先生,副司长梁志鹏先生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

 

  经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在元旦前,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可再生能源等14个能源专项规划也在陆续发布。

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方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能源消费趋势变化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规划》提出“到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保持一致。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可以完成《纲要》提出的约束性要求。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规划》考虑了相关对策,给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关于能源结构调整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实现规划确定的结构调整目标,既有现实基础,又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要突出从三个方面抓落实。一是继续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做好规模、布局、通道和市场的衔接,规划建设一批水电、核电重大项目,稳步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在民用、工业和交通领域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三是做好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国情。要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推进煤制油气、煤制烯烃升级示范,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道路。同时,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提高石油消费清洁化水平。

关于能源发展布局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受资源禀赋等因素制约,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大都分布在西北部,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能源格局和流向。但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对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可再生能源消纳、能源流转成本等因素,《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其中,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减少了不少,还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格控制煤电规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密切跟踪布局及这些调整措施的变动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新变化、分析新问题、研究采取新对策。

关于可再生能源总投资规模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可再生能源是中国非化石能源的主力,也是中国未来能源转型的重要依托。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实现年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为核心,以解决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这个总规划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5个专项规划,占了能源领域“十三五”14个专项规划的近一半,特别是首次编制地热能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中国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以及中国政府践行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路线的坚定决心。

  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很多,发展进程差别也很大,《规划》提出到年,水电装机达到3.8亿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电站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到万吨标准煤的发展目标,是紧紧围绕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15%的比重目标要求,综合考虑了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经济性指标改善等多种因素,经过严格测算之后才确定的。上面这些目标加起来,到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到5.8亿吨标准煤,再加上核电,基本上可以确保完成年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并为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若将这些总目标分解到每年的话,“十三五”期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年均增长万千瓦,包括常规水电,(不含抽水蓄能)约万千瓦、抽水蓄能大概万千瓦、风电约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约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热发电约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约万千瓦,约占“十三五”年均新增装机规模的一半左右。此外,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规模年均增长0.72亿平方米;地热能热利用规模年均增长约合万吨标准煤;生物液体燃料利用规模年均增长约合60万吨标准煤。从这些数字上大家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整体都将在“十三五”时期实现快速发展,并将成为“十三五”中国能源和电力增量的主要构成部分。

  初步测算,整个“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万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都非常突出。

关于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中国石油报记者:关于清洁低碳能源利用的问题。目前我国不仅部分地区弃风弃光问题突出,有些地区在年夏天还出现了天然气相对过剩的局面,想问一下规划对这一块是如何考虑的?刚才从供给侧介绍了如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请问在需求侧推动清洁低碳能源利用方面有没有考虑?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刚才,我理解你问的问题是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除了供给侧发力外,需求侧还有哪些举措。天然气搞得多了,如何从需求侧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利用。关于需求侧管理问题,“十三五”规划中除了从供给侧调控的角度提出了一些重点工程外,还从需求侧、用户侧提出了一些措施。

  一是通过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加强“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建设。制定更加科学灵活的电价和气价,让用户有效地调节自己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价格高的时候减少用,价格低的时候多用,通过价格机制很好地化解峰谷差这个矛盾。目前,随着三产和居民用电的快速增长,用电峰谷差越来越大,加之快速发展新能源发电,电力系统峰谷矛盾突出。天然气领域矛盾更为突出,北京市冬季天然气峰谷差达到16倍之多。通过“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实现用户参与调峰,相比新建调峰电源,经济性和实际效果都更优。

  二是培育发展新型业态。刚才提到的智能电网、智能微网、电动汽车以及大规模储能等各种技术的发展,推动着分布式能源的广泛利用。分布式能源网络让每个人都参与能源系统的调节,每个人既是能源的消费者、用户,也是能源的生产者,这就是“十三五”规划强调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的内涵,形成一个包括生产消费输送各个环节可以完全互动的领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么一个大的能源系统,也能实现能源的增值服务。通过需求侧管理,让用户更多地参与进来,更多地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成本,这也是“互联网+”智慧能源的应有之意。

  三是从规划的角度提倡科学合理的市场化机制,包括新兴的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监察等。通过新的商业模式的推广和市场机制的建立,让项目的投资方、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实现自我循环,形成商业化运作机制,实现项目可持续化发展,达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供应压力的目的。

关于加强国家能源战略保障

  

  中国石油报记者:关于加强国家能源战略保障的问题。规划里提到国内方面是加强新疆以及非常规及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一方面国内老的已经进入资源枯竭期,非常规海上油气在目前的情况下也面临一些挑战,我国对外油气依存度也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请问“十三五”时期对油气保障是如何考虑的?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关于能源保障问题,供应得上、供应得好,实现清洁高效安全,始终是能源发展的首要问题。我这里给大家介绍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多年来我们国家始终把立足国内、保障能源安全作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重大方针。从改革开放一直到现在,我们能源的总自给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能源资源禀赋和特点是以煤为主,油气资源相对短缺。关于立足国内保障供应。一方面增加化石能源,特别是清洁低碳化石能源的供应保障能力。我们始终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实现石油的增储稳产;二是加大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及海域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让天然气的增长尽可能快。另一方面就是做好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这篇文章。在做好煤炭安全供应基础的同时,着眼保障环境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加快非化石能源的规模化发展,主要是增加供给保障能力,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刚才这块说得已经比较充分了,我就不赘述了。

  二是合理引导能源消费。在规划当中提出了一些措施,正如刚才介绍中提到的,要着力发展重要领域的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替代。比如说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大家都知道,近几年我们在能源系统方面加大了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尽可能为新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的发展创造好的条件。再有就是鼓励发展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城际轨道交通。目前,高铁、城际列车都是使用电力,而越来越多的电力都来自于非化石能源发电。

  通过供用两端共同发力,促进开发转化利用协同联动,走上一条清洁发展的道路。最近,大家可能注意到了,神华宁煤煤制油生产线已经建成投运了,总书记还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这也是我们立足中国国情,开创中国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道路的一个重要示范。

关于水电资源开发收益分配

  新能源司司长朱明介绍,“十三五”时期移民安置工作需要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一直是水电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十三五”水电开发将在加大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政策,积极调整完善水电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统筹做好水电开发群众共享利益机制和水电移民政策完善研究,出台《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定》,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本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成电量比例,落实和完善水电开发财政税收政策,让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地受益。

  二是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相关改革试点,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站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让贫困人口更好地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是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流域龙头水库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更好地发挥水电开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促进作用。

关于风电新能装机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说,弃风弃光问题主要是体现在能源系统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要通过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来解决这一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优化开发布局。《规划》提出把风电开发布局从以“三北”为主转到以中东部为主,这个转移有三大利好,首先有利于减少电力大规模远距离输送;其次有利于促进就地消纳,我国负荷中心主要集中在中东部,风电消纳能力较强;最后是中东部地区火电、风电上网价格差更小,同样的补贴在东中部地区可以支持更多的新能源发展。刚才李仰哲先生已经介绍到了,“十三五”我国风电新增装机58%位于中东部,新增太阳能发电56%位于中东部。新常态下,中东部地区对外来能源的需求在减弱,跨区域大规模输电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需要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输电通道的建设,《规划》安排的输电通道充分考虑了解决当前“弃水”问题和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打捆外送。

  二是要补上短板。增强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加强优质调峰电源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万千瓦,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较之“十二五”有大幅提高。同时更多地发挥存量机组的作用,实施“三北”地区火电灵活性改造。通过以上措施,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会有较大改善,这将有效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三是要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让广大用户自主参与系统调峰。据统计,各省电力负荷中,尖峰负荷小时数都不足小时,通过需求侧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大量新增装机,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目前东北地区已经开展了试点,起到良好的作用和效果,“十三五”国家将重点推进,加强管理。

  四是要实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整合不同能源品种,实现梯级利用,比如采用热电冷气多联供的形式,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促进体制机制创新。

  五是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在电力和天然气领域,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科学的价格机制和调峰补偿机制可以让市场自主实现错峰调峰和优化布局,很多非常尖锐的矛盾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就能迎刃而解,所以体改可以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十三五”规划主要是从这五个方面促进系统的优化和能源系统效能的提高,达到协调发展的目的。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中国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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