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北京市海淀区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将音乐正式纳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艺术创造四个部分。考试不通过将不予毕业!

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用于学生初中毕业认定和学校自主招生。

北京市海淀区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如下摘要:

(一)考试内容

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由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艺术创造四个领域组成。

(二)考试方式

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组成,成绩各占50%。过程性评价由学校根据学生出勤、回答问题、参与活动、随堂测试、音乐特长等评定。终结性评价包括纸笔测试和表现性测试,纸笔测试由区级统一组织,表现性测试包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现等,由学校依据学生实际表现评定。

(三)成绩呈现

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得分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成绩达到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满分的70%(含)至满分的85%为B等,满分的60%(含)至满分的70%为C等,满分的60%以下为D等。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

凡考试不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四)考试对象

海淀区全体初中学生(含直升、1+3项目学生),1+3项目学生、寄读学校学生在所在校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

初中音乐学科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确定时间;纸笔测试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区级统一进行;表现性测试依据演唱、演奏或综合性艺术表现的音乐作品时长,由学校确定考试时间。

(六)考试组织

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在海淀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海淀区教委基础教育二科、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联合组织实施。各校成立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干部任组长,负责考试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考试过程性材料,包括学生试卷、学生作品和学生签字原始成绩确认单等,学校应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音乐学习,务必重视!这影响孩子未来10年学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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